【导语】:2024年宜昌市远安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攻略来了,申领对象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指南等信息详见正文。
2024年宜昌市远安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攻略
一、对象范围
(一)对户籍地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属于失业状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②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③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④失地农民;
⑤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⑥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⑦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⑧残疾人;
⑨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请确认申报补贴时符合以下条件:
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有效,且期间未做其他就业、失业登记;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待遇;已缴纳社会保险费;无单位就业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未在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或备案;自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申请人若灵活就业状态发生改变(如有单位就业、创办企业或失业等),则需要如实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前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失效。在后期符合条件时,重新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实现并登记灵活就业后可继续享受补贴至期满。
(四)申请人若在享受补贴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则不能享受补贴:
1.实现单位就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同期参保建筑工伤保险;
3.在工商注册登记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法人、股东、成员;
4.同期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待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
二、2024年的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基本养老保险费345.6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费178.5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补贴申报和资金发放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线下提交申请。不可跨年度申报,逾期不予追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发放遵循先申报、先审核、先拨付的原则。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的市民卡,请确保市民卡金融功能正常,若市民卡号变化,请及时联系申请地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
(二)工作流程
线下申报:
1.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市民卡等资料(湖北省外缴费的需提供缴费凭证)向户籍所在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出补贴申请,据实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按手印。
2.乡镇初审后,录入智慧就业系统,推送至人社部门审核。
办理地址:
1.县政务服务中心(鸣凤镇凤仪路1号);
2.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17-382489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获取持续更新的宜昌各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指南、补贴标准、申报方式/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