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域范围:宜昌市行政区域内(含各县市区)。
2.行业范围:零售、餐饮、住宿、旅游、文化艺术、娱乐、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
3.开票主体:在宜昌市内正常经营、纳入税务监管且具备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开具资格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4.参与对象:个人消费者在宜昌市范围内线下消费,取得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及以上(价税合计)的数电发票,且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
5.发票要求:发票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属于上述八大行业,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状态为“正常”。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活动周期内,且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红字发票、冲红发票、标注“收购”“预售”“订金”等非实际消费性质的发票不得参与。单个消费者每天最多可上传5张发票,每月最多可上传50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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