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攻略来了,申报对象、方式、时间等信息详见正文。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攻略
为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新业态就业,充分发挥社保补贴促进就业作用,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本县长期户籍(1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
1.办理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2.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线下办理:户籍地所在乡镇党群中心(社区)人社窗口受理。具体申报程序为:
基层人社窗口受理:初审→提交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比对审核→录入湖北省智慧就业服务系统→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向同级财政申请资金→拨付补贴资金到申请人社保卡。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首次申请须提交《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个人如实填报,户籍地或本县长期居住地乡镇(社区)人社窗口初审并受理);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全日制毕业证复印件一份。首次或续办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须激活正常使用)、缴费记录(信息不共享暂时还需提供)(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网上申报:申报对象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个人办事(新用户请先注册)→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领)→网上办理→按本人户籍地选择对应的经办机构→按有关提示正确填写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到申请人社保卡。
微信公众号申报:微信搜索“长阳人社局”公众号→关注→发消息→“就业服务”→子菜单“就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按提示填报上传资料提交即可。
如未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请完成所述事项,待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报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有申即补、当年一补、逾期不补”原则,请申请人尽快缴纳社保费,申报2024年度社保补贴,以免影响个人社保补贴政策享受。逾期未申报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2.2024年12月6日前申请的补贴费用在12月底拨付到位,12月7日至31日申请的因资金预算等原因将延迟拨付(具体时间根据预算情况确定),12月31日之后不再受理2024年度社保补贴申请。
3.目前可以缴费至2024年11月,社保补贴暂补至11月,本年度余下1个月申请人在12月6日前缴费可补全年,未完成缴费的(一个月),经确认顺延到2025年申报合并办理。
4.从即日起至12月6日政务中心2号窗口全天受理社保补贴业务,双休正常办公。
四、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补贴标准按照每月定额288.00元给予补贴。
五、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个人办理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次月开始计算。
六、有关事宜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补贴: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
2.当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的人员;
3.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人员;
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的,按照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身份证年龄执行;
5.领取退休养老待遇人员;
6.有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记录的人员在参保缴费(含补缴或异地缴费)期间不予享受补贴;
7.在村(居)委会任职(两委委员、村干部)、村医等享受财政补助待遇的不予补贴;
8.个人名下有公司等营业执照、在任何单位就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的不予补贴。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将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2023年已申报(含之前已申报),补贴期限未满人员直接凭社保卡和缴费凭证复印件(税务数据同步到省企保系统后可不用提供缴费凭证)申报直至期满。
咨询电话:07175336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