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总体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招生,分设本校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详情见正文。
招生流程
(一)下达招生计划
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总体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招生,分设本校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
本校直升计划: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民办学校教职员工子女;民办学校合作企业和单位职工子女。
校外招生计划:
1.小学申报对象
符合宜昌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青少年;
2.初中申报对象
非金东方小学毕业生可申请金东方初中校外招生计划;非宜昌英杰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宜昌英杰学校初中校外招生计划。
(二)网上报名
民办小学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民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小学毕业生,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不限户籍和房产。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已申报公办学校学位的前提下,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填报1所民办学校的一个计划类别,填报时间同公办学校。
(三)新生录取
校外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本校直升计划由民办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
两类计划录取结果经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由学校发布。
在不突破总体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类别缺额可转入其他类别。6月28日,开展民办小学录取工作;6月30日,开展民办初中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实施全程录像,公证机构、教育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
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再保留原申报的公办学校学位,如确需就读公办学校的,在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不确保原公办学校学位)。
民办学校录取的初中新生,视作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学生,不影响分配生资格。
(四)发放入学通知
招生工作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及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向家长告知相关入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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