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宜昌市普通高中招生优录条件及政策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中考加分优先录取,具体条件及政策见正文。
2021年宜昌普通高中招生优录
优录基本条件和政策
1、考生为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录取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后参加中考招生录取,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考生为华侨、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在其录取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后参加中考招生录取,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10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五峰、长阳户籍学生不享受此项政策);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高中阶段新生起,享受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高中阶段具有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内完整户籍、学籍并3年实际就读、且在聚居地报名参加高考。
(2)初中阶段受到团市委表彰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3)初中阶段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三等奖及以上者;
(4)初中阶段获市青少年科技节科技创新项目或电子制作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者;
(5)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举办的全市青少年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
符合几项优录条件的考生,可同时申报。
5、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民警子女优录按照《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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