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宜昌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受理条件、申请资料,小编已经为大伙整理出来了,详见正文。
宜昌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一)建造和翻建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建造、翻建宜昌区域内自主产权的首套或不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2、提取有效时间为:建房行为发生时间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时间一年内办理提取。
3、工程进度达到三分之一后向所在地公积金营业部申报,须经提取调查岗现场调查、核实建房的真实性。
4、提取额度:提供费用发票原件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所载金额,不得低于工程造价或提取额的30%;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支付所建住房的总价款。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二)大修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大修宜昌区域内自主产权的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房屋大修的定义: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
2、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3、提取有效时间为:大修行为发生时间一年内。
4、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
5、工程进度达到三分之一后向所在地公积金营业部申报,须经提取调查岗现场调查、核实大修的真实性。
6、提取额度:提供相关票据金额不低于大修费用总额或提取额的30%;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实际支付大修住房的总价款。
7、一次大修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原件)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材料(点击下载查看示例)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材料
(1)住房套数证明材料:
住房套数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查询的需在当地房管、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2)建房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县市区级以上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原件。
②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翻建的另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能联网查询的不需要提供);
③购买材料、施工费用发票原件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原件;
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材料
(1)住房套数证明材料:
住房套数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查询的需在当地房管、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2)建房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房地产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
②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能联网查询的不需要提供);
③购买材料、施工费用发票原件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原件。
4、个人银行储蓄卡(折)(原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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