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宜昌城区公租房补贴标准提高金额,以下是宜昌本地宝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宜昌公租房补贴标准提高
1、城区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分别从现行12元、10元和6元,提高到18元、16元、8元。
2、硕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大学毕业生(含高职)每人每月租赁补贴标准分别从现行420元、250元,提高到540元、480元。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每人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从现行90元,提高到240元。
实物配租
公租房保障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符合第十六条情形有住房的,应扣除已有房屋面积。实物配租每个家庭只能保障一套公租房,配租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配租面积即为保障面积且视为已足额保障。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城镇中低收入无房家庭租赁补贴最低保障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原廉租房小区(民欣家园、民益家园、民惠小区、龙盘馨苑公租房)2017年7月前配租的承租家庭,收入类型持续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租金按套内面积计租。除此以外,实物配租均按建筑面积计租。
实物配租保障面积内的租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区民政部门认定该家庭收入类型的有效期内,分别减免90%、70%;新就业大学生减免期内,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减免60%,全日制本科及高职、高专毕业生减免50%,减免期限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