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当被收养人已成年,与养父母达成解除收养协议的时候,需要怎么办理解除收养关系?解除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条件
1、被收养人已成年,与养父母达成解除收养协议;
2、被收养人未成年,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4、特殊条件: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但未成年的,需征得其同意。
办理材料
1、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解除收养关系申请书;
3、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
4、收养登记证书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公证书;
5、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6、年满10周岁以上的需出具被收养人的书面意见;
7、被收养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2张。
8、申请人为送养机构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2寸彩色登记照2张。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颁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登记,发给解除收养登记证;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免费
办理地点
民政局
地点:宜昌当阳市友谊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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