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宜昌市居住证如何办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办理的期限和地点是什么?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希望能够帮到您!
办理对象
拟在现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的流动人口。
注: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在本市跨县市(含夷陵区)居住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领居住证,但本人要求申领居住证的除外:
(一)年龄未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六十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三)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1、登记时限
流动人口拟在现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居住登记
2、承办时限
法定期限:15日
承诺期限:5日
3、办理费用
办理居住登记、首次领取、换领居住证或变更、延期手续均免费。
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办理地点
有效期限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
1、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为五年;
2、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三年以下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
3、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为二年;
4、其他流动人口居住证有效期一年。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自居住证发放之日起每满一年的最后一月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年审。逾期未申请年审的,居住证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