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办理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oauth.hubei.gov.cn:9090/uias/mainChain.do?appCode=hbportal&code=90000&checkUser=1&flag=false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办理地点
宜昌市民之家
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胜利三路与体育场路交汇处,七一0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宜昌市民之家四楼A区4A01—4A09窗口
咨询电话
0717-6774285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大陆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签发。
大陆居民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突发事件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收费标准
电子通行证:80元/本。一次签注15元,多次签注80元。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台湾通行证】即可获取宜昌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办理进度查询、网上预约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