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2.持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4.不具有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以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符合审验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由本人到各区(县)交警支(大)队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学习教育后,驾驶人在《驾驶人审验学习教育记录表》上签字确认,领取接受教育的凭证;
2.持所需材料到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办理审验手续。
3.驾驶证审验时,适逢驾驶证正证有效期期满(有效期满前90 日内至有效期截止日逾期一年之内),本年度审验手续与驾驶证期满换证一并进行
办理地址
1、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花艳路16号
电话:0717—6555111
2、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陵大队车管所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46号
电话:0717—6738708
3、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伍家大队车管所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三号
电话:0717—6565129
宜昌车管所最新地址+业务范围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