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发生工伤之后,要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费用单据,作为报销的凭证,下面是用人单位在报销的时候需要的材料。
用人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3、住院费用明细(门诊须提供复式处方);
4、医疗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5、《宜昌市城区工伤事故人员门诊病历本》;
6、所有检查(CT、放射、磁共振、B超、心电图等)的报告单;
7、涉及交通事故、治安事故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提供公安交警部门或法院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赔偿情况证明等材料。
办理地址:宜昌市人力资源社会和社会保障局环城北路40号 二楼58号窗口
联系电话:673120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工伤保险】即可获取宜昌工伤保险办理指南、报销指南、认定标准、赔偿标准等相关信息。